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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太白: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助推全县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3-11-20 | 浏览:1838次 ]

“基层司法所要把工作重心从打击防范向跟进服务转移,使政法干警走出机关,走进农村,深入群众,主动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听取群众意见,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不断夯实基层法治基础。”陕西省宝鸡市太白县司法局局长王北显在法治建设专项督察座谈会上表示。

今年上半年,为了进一步提升法治太白建设水平,太白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历经一个月时间对全县各镇、各部门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集中督察,督促全县上下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努力做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专项督察工作开展前,太白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统筹规划,精心安排部署,成立了3个法治建设督察组,制定印发了法治建设督察方案,督查内容涉及13项指标、47项督察内容,并召开了法治督察工作人员培训会。

据介绍,此次专项督察紧扣县委依法治县办督察要点,围绕法治建设重点任务,通过与各单位领导干部谈话、实地察看等方式,听真话、查实情,明问题,对全县7个镇、57个部门(单位)法治建设情况进行“把脉问诊”。

在督察各镇法治建设情况时,太白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少华表示,各单位要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发展壮大村(社区)普法志愿者队伍,抓好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村(居)民等重点群体法治教育。同时,要创新载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全方位、广角度、多层面开展普法教育,使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渗透到各行各业,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在县卫健局进行法治督察时,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永锋要求,机关党委(党组)要将法治建设融入卫生健康各项具体工作中去,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国家工作人员主动学法制度,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

在县住建局实地督察时,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张志鹏表示,行政诉讼是群众对行政机关的有力监督,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助推器”,行政机关负责人应积极出庭应诉,做到出庭又出声,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才能让老百姓真正事心双解。他表示,完善党领导的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健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提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从而促进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王北显介绍:“下一步,太白县将以此次督察为契机,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及时总结梳理督察工作成果,提炼特色亮点和典型做法,强化整改责任,狠抓整改落实,以督察整改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文章来源:法治网、法治太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