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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县“四项行动”抓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3-09-06 | 浏览:896次 ]

今年以来,太白县紧紧围绕“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主线,充分发挥预青专项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实施四项行动,加强源头治理,强化法制教育,落实重点监管,扎实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一是实施“金盾育苗”行动。为全县中小学校重新聘任了14名法制副校长和57名校外辅导员,组建由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劳模、老教师组织的“五老”青少年普法宣讲团,每月坚持采取专题讲座、讲解剖析典型案例等方式,开展法律服务进校园活动。县检察院组建青少年犯罪办案组,县法院抽调查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专门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县工信局安排专人开展打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净化网络环境。上半年共开展法制宣传40余场次、校园安全培训6次、校园安全检查98次、防盗防暴防震应急演练11场次。

二是实施“青春无毒”行动。坚持“面向青少年、突出重点、常抓不懈、注重实效”的方针,把学校作为青少年教育宣传主阵地,充分依托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6.26国际禁毒日、不让毒品进校园等活动平台,组织公检法司等成员单位开展《禁毒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了解《禁毒法》知识,树立远离毒品的意识,参与打击毒品违法犯罪人民战争。今年以来,全县共开展校园禁毒宣传11场次,共研预防校园禁毒措施8个,受教育师生3000人次。

三是实施“平安畅通”行动。组织公安民警深入全县中小学校,通过悬挂交通宣传图片、讲解《交通安全法》知识、发放宣传资料、发放交通安全读本,强化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规意识,大力整顿学校周边交通秩序,营造安全出行环境。上半年共为在校学生讲解交通安全法规20场次,整改各类安全隐患26处,发放交通安全读本3000余册,散发宣传资料万余份。县民政局积极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上半年共救助未成年人13人次,接送流浪孩子回家6人次。

四是实施“阳光雨露”行动。团县委邀请市青社协专家为中高考考生做心理健康辅导报告,做好考生考前心理减压辅导工作。暑假前期集中开展安全自护教育活动,编印《安全自护小常识》读本,利用新浪官方微博发布暑期青少年自护教育提示、张贴户外宣传挂图、展板巡展的方式,全面提高广大青少年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避险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种安全事故发生。民政局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纳入保障范围,资助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使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